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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要账公司:债权申报方式有哪些

来源:本站     时间:2024-01-05     浏览:74
债权申报方式有哪些

  债权申报可以通过提交债权证明进行,也可以通过人民法院对债权进行登记进行。债权申报方式包括四种。那么债权申报方式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诉宁网小编整理了上海要债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债权申报方式有哪些

  (一)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提交债权证明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报人应当提交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债权证明。申报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应当提交证明财产担保的证据。

  (二)人民法院在登记申报的债权时,应当记明债权人名称、住所、开户银行、申报债权数额、申报债权的证据、财产担保情况、申报时间、联系方式以及其他必要的情况。已经成立清算组的,由清算组进行上述债权登记工作。

  (三)连带债务人之一或者数人破产的,债权人可就全部债权向该债务人或者各债务人行使权利,申报债权。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可就将来可能承担的债务申报债权。

  (四)债权人虽未在法定期间申报债权,但有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情形的,在破产财产分配前可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负责审查其申报的债权,并由人民法院审查确定。债权人会议对人民法院同意该债权人参加破产财产分配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二、债权申报表如何填写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XXX,担任xx职务。

  申请债权金额:人民币xx元。(其中本金xx元,利息或违约金xx元)

  事实与理由:

  xx年xx月xx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XX合同。合同签订后,申请人按照合同约定完全履行了相关义务,但被申请人至今一直未向申请人支付合同款,其已构成严重违约。

  截至目前,被申请人欠付货款等共计xx元。本债权没有财产担保,不属于连带债权。现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相关规定申报债权。

  申报人:XX公司

上海讨债公司

  xx年xx月xx日

  三、债权申报的方式及范围

  (一)债权申报的方式

  1、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提交债权证明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报人应当提交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债权证明。申报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应当提交证明财产担保的证据。

  2、人民法院在登记申报的债权时,应当记明债权人名称、住所、开户银行、申报债权数额、申报债权的证据、财产担保情况、申报时间、联系方式以及其他必要的情况。

  已经成立清算组的,由清算组进行上述债权登记工作。三、连带债务人之一或者数人破产的,债权人可就全部债权向该债务人或者各债务人行使权利,申报债权。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可就将来可能承担的债务申报债权。

  (二)债权申报的范围

  一般规定,可申报的债权要满足以下几点要求:

  1、须为合法有效的债权。

  2、须为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请求权。

  3、须为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

  4、须为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

  5、须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

  总之,债权申报可以通过人民法院登记进行,也可以通过对于债权证明办理进行。以上就是诉宁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债权申报方式有哪些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诉宁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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